藥店賣假藥案發(fā),不僅被判刑還要登報公開道歉
2019-12-25行業(yè)資訊
在自己開的藥店里售賣假“偉哥”和冬蟲夏草,老板和售貨員都被判刑,還得登報致歉。近日,上林縣法院一審宣判這樣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。2017年3月,鐘某光出資成立上林縣某康藥店,并聘請阮某夏、譚某到該藥店工作。同年7月起,在明知名為“冬蟲夏草”“美國偉哥”“金典偉哥”的藥品是假藥的情況下,3人仍通過藥店對外銷售,并約定阮某夏、譚某可從中獲得10%的利潤提成。2018年5月,當時的上林縣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進行檢查時,在該藥店查獲“冬蟲夏草”8大盒、“美國偉哥”1盒、“金典偉哥”1盒。經(jīng)上級部門認定,這3種藥品都是假藥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2017年7月~2018年5月,上述3人在該藥店共銷售5128元的假藥。由于這一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多數(shù)消費者的健康權(quán),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,上林縣檢察院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,又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。訴訟要求,3人連帶支付其所銷售假藥價款3倍賠償金15384元,在報紙上公開向社會公眾道歉,并刊登申明召回藥品。法院認為,3人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(guī),明知是假藥仍予以銷售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銷售假藥罪。鐘某光在案發(fā)后主動投案,且積極繳納賠償款。鑒于被告人確有悔罪表現(xiàn),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3人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及一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緩刑,并處罰金,同時需支付所銷售假藥價款3倍的賠償金。法院還判定3名被告人在報紙上公開向社會公眾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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