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店活動需嚴謹,廣告惹爭議遭投訴!
2020-04-22行業(yè)資訊
2019年3月,赤峰市紅山區(qū)消協(xié)接到消費者投訴,稱其在市內某藥店看到店內懸掛的活動廣告,內容是“預存600元,贈送600元藥品,再送10公斤裝大米一袋”。消費者認為預存600元可以買藥,還能再獲得600元的贈藥,感覺活動力度很大,就交錢預存了600元錢。可當消費者領取了贈送的藥品和大米后,被藥店銷售人員告知預存的600元相當于辦理了會員資格,可以享受此次活動,不能再用于購買藥品。消費者認為藥店廣告內容有欺騙消費者行為,進行了投訴,要求退回預存的600元錢或允許用預存的錢購買藥品。經消協(xié)工作人員調查,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,藥店廣告內容確實存在著歧義,有誤導消費者成分,遂對藥店經營者進行了約談,指出了藥店廣告內容中存在的問題。最終在消協(xié)的調解下,藥店經營者認識到錯誤所在,同意根據廣告內容,在不索取已經贈送物品的同時將消費者預存的600元錢退還給消費者。本案中,藥店廣告語中使用了“預存”和“贈送”等字樣,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。消協(xié)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二十條“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質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等信息,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”的規(guī)定進行了調解,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內容來源于網絡,本站只對上述內容進行整理,對文中陳述、觀點判斷保持中立,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,僅作參考。如有侵權,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。